政策追蹤
英國稅務:Self Assessment與海外資產
依 GOV.UK 與 HMRC 指引,說明 2025至26課稅年度網上報稅與繳稅期限為2027年1月31日晚上11時59分,並整理海外收入、稅務居民身份及4年FIG制度的基本規則;只涵蓋官方指引寫明的範圍,不構成稅務意見。
英國 Self Assessment 報稅,要先確認自己是否屬於須遞交報稅表的人士。海外收入是否要在英國繳稅,主要取決於英國稅務居民身份:英國居民通常要就海外收入繳稅,但如符合外國收入及收益寬免(FIG)的資格,則可能毋須繳稅。兩者的判斷方法不同,下文分開說明。
本文只涵蓋 GOV.UK 與 HMRC(英國稅務海關總署)官方指引寫明的範圍,包括報稅對象、登記與遞交期限、逾期罰款、海外收入與稅務居民身份的關係、法定居住測試(Statutory Residence Test),以及4年海外收入及收益(FIG)制度。本文不涉及避稅安排,不涉及港英稅務協定的具體條款,也不是個人稅務建議。bno.hk 並非官方網站。
誰須遞交報稅表
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誰須遞交報稅表」分頁寫明,在上一個課稅年度(4月6日至翌年4月5日)內,如符合以下任何一項,須遞交報稅表:
- 以個體戶(sole trader)身份營業,並賺取超過 £1,000(在扣除任何可申請稅務寬免的項目之前計算)
- 是商業合夥的合夥人
- 出售或處置升值的資產時,須繳付資本增值稅(Capital Gains Tax)
- 須繳付高收入兒童津貼扣減(High Income Child Benefit Charge),而且不是透過 PAYE 繳付
- 屬於離薪資發放(off-payroll)工作者,並正在償還學生貸款或研究生貸款
同一分頁另指出,你可能也需要遞交報稅表,如你有以下未經扣稅的收入:
- 出租物業或土地的租金
- 小費及佣金
- 儲蓄利息
- 股息,包括投資所得的股息
- 海外收入
- 如你屬英國非居民,任何應課稅的英國收入
該分頁也提到,如你想就社區投資或部分風險投資計劃申請稅務寬免,可能需要遞交報稅表。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需要遞交,指引說你可以自行查核。
登記與遞交期限
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截止日期」分頁寫明,如你需要就上一個課稅年度完成報稅表,並且屬於以下任一情況,你必須在 2026 年 10 月 5 日前通知 HMRC:
- 之前從未遞交過報稅表
- 曾經登記,但無需遞交 2024 至 2025 課稅年度的報稅表
通知方法是登記 Self Assessment。同一分頁另寫明,如你在 2026 年 10 月 5 日之後登記,HMRC 會以信件或電郵通知新的遞交期限,期限為信件或電郵日期起計 3 個月。不過,你仍須在 2027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前繳清稅款,否則會收到罰款。
分頁指出,HMRC 必須於期限前收到你的報稅表及應繳的款項。指引所列最近一個課稅年度(2025 年 4 月 6 日至 2026 年 4 月 5 日)的主要期限如下:
| 事項 | 期限 |
|---|---|
| 紙本報稅表(註冊退休金計劃受託人及非居民公司另有期限) | 2026 年 10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 |
| 網上報稅表 | 2027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 |
| 選擇透過稅碼繳付賬單,須在此日期前遞交網上報稅表 | 2026 年 12 月 30 日晚上 11 時 59 分(錯過此日期,須以其他方式付款) |
| 繳付 Self Assessment 稅款 | 2027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 |
紙本及網上報稅表均可於 2026 年 4 月 6 日或以後遞交。指引另寫,如你就賬單作出款項(指引稱為 payments on account),另有第二個付款期限為 7 月 31 日。
逾期罰款
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罰則」分頁寫明,如你需要遞交報稅表而逾期遞交,或逾期繳稅,會被罰款。
逾期遞交報稅表的罰款如下:
- 初始罰款 £100
- 3 個月後,每日額外罰款 £10,最高 £900
- 6 個月後,加收一項罰款,金額為應繳稅款的 5% 或 £300,以較高者為準
- 12 個月後,再加收一項 5% 或 £300 的罰款,以較高者為準
逾期繳稅方面,分頁寫明,未繳稅款在 30 日、6 個月及 12 個月時,各會被罰未繳稅款的 5%。欠款亦會被加收利息。
逾期登記方面,指引寫明,如你在 10 月 5 日之後登記,而且未在 1 月 31 日前繳清全部稅款,可能會被收取「未通知」(failure to notify)罰款。這項罰款按仍未繳清的金額計算,你會在 HMRC 收到報稅表後 12 個月內收到此罰款。
罰款通知書所列日期起 30 日內須繳付罰款。指引也寫明,如你有合理辯解,可以就罰款提出上訴。
海外收入與稅務居民身份
海外收入指引「英國居住身份與稅務」分頁寫明,你的英國居住身份,決定你是否需要就海外收入在英國繳稅。非居民只就英國收入繳稅,不就海外收入繳稅。居民通常就全部收入繳稅,不論收入來自英國或海外。
同一分頁指出,英國居住身份通常取決於你在課稅年度(4月6日至翌年4月5日)內在英國逗留的日數。居住身份可能逐年改變。分頁列出的情況包括:你在英國逗留的時間增加或減少,買賣英國住所,轉換工作,家人移入或移出英國,以及你結婚、分居或有子女。
分頁也說明,移入或移出英國的課稅年度,通常會分為兩部分:非居民部分及居民部分。你只就留在英國期間的部分,按時間計算需要就海外收入繳付英國稅款。這稱為分拆年度處理(split-year treatment)。如你在返回英國前,在海外居住少於一個完整課稅年度,便不會獲得分拆年度處理,而且還須符合其他條件。
就資本收益而言,同一分頁寫明,判斷居住身份的方式與判斷收入相同。英國居民須就英國及海外的資本收益繳稅。非居民通常只在以下情況繳付資本增值稅:資本收益來自英國物業或土地,或他們返回英國時。
法定居住測試(Statutory Residence Test)
RDR3 指引寫明,Statutory Residence Test(SRT,法定居住測試)自 2013 年 4 月 6 日起生效,逐個課稅年度分別判斷。因此,同一人可能某一年屬英國居民,下一年不屬英國居民,反之亦然。
RDR3 指引指出,SRT 分為以下部分:自動海外測試、自動英國測試、足夠聯繫測試、適用於已故人士的規則,以及分拆年度。本節只整理前三部分的結構,後兩部分不在本文展開。
RDR3 指引寫明,如你在英國逗留 183 日或以上,你便是英國居民,無需考慮其他測試。
如果逗留不足 183 日,RDR3 指引列出以下判斷步驟:
- 如你在該課稅年度於英國逗留不足 183 日,進入第 2 步。
- 如你符合任何自動海外測試,你在該課稅年度不是英國居民。如你不符合任何自動海外測試,進入第 3 步。
- 如你符合任何自動英國測試或足夠聯繫測試,你在該課稅年度是英國居民。如你不符合上述任何測試,你在該課稅年度不是英國居民。
指引又寫明,你的英國日數可能因特殊情況而減少,亦可能因推定規則而增加。本文不展開這兩方面。
自動海外測試
RDR3 指引列出三項自動海外測試:
- 第一項:如你在該課稅年度之前的3個課稅年度中,有一年或以上屬英國居民,而該課稅年度在英國逗留少於 16 日,你在該課稅年度是非英國居民。
- 第二項:如你在前3個課稅年度中都不是英國居民,而該課稅年度在英國逗留少於 46 日,你在該課稅年度是非英國居民。
- 第三項:如你在該課稅年度全時間在海外工作,並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,你在該課稅年度是非英國居民:在英國逗留少於 91 日;在英國工作超過 3 小時的日數少於 31 日;沒有重大中斷海外工作。
指引解釋,重大中斷是指至少 31 日接連過去,而其間沒有任何一日屬於以下情況:在海外工作超過 3 小時,或本應在海外工作超過 3 小時,但因年假、病假或育兒假而沒有工作。
此測試可以適用於受僱人士及自僱人士。它不適用於義務工作者,也不適用於在船隻、飛機或車輛上工作的人士。
自動英國測試
RDR3 指引列出三項自動英國測試:
- 第一項:你在該課稅年度於英國逗留 183 日或以上,即屬該年度的英國居民。
- 第二項:你在該課稅年度全部或部分期間在英國有或曾有住所,並符合多項條件。條件包括:曾有至少一段連續 91 日的期間在英國有住所;該 91 日中至少 30 日位於該課稅年度內,而你在課稅年度內曾在該住所逗留至少 30 日;當時你沒有海外住所,或你有海外住所但在該課稅年度內在海外住所逗留少於 30 日。如你在英國有多於一個住所,應逐一考慮。你只需符合其中一個英國住所的測試即可。
- 第三項:你在某段為期 365 日、並屬於該課稅年度的期間內全時間在英國工作,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在該 365 日期間內,工作超過 3 小時的日子中,超過 75% 是在英國工作超過 3 小時的日子;而且,該 365 日期間及課稅年度同時包含至少一日,當日你在英國工作超過 3 小時。
三項測試的細節條件較多,本文不作簡化。RDR3 指引指向 RFIG20300 的詳細說明,應以該部分為準。
足夠聯繫測試
如你不符合任何自動海外測試,也不符合任何自動英國測試,便需要按足夠聯繫測試,考慮你與英國的聯繫(ties)。
如你在前3個課稅年度中都不是英國居民,須檢視以下四種聯繫:家庭聯繫、住宿聯繫、工作聯繫,以及90日聯繫。如你在前3個課稅年度中有一年或以上屬英國居民,除上述四種外,還須檢視是否有國家聯繫(country tie)。每種聯繫都有各自的條件,RDR3 指引指向 RFIG20500 的詳細說明。
英國聯繫越多,在成為英國居民之前可在英國逗留的日數便越少。下表依 RDR3 指引整理所需的英國聯繫數目。
表 A:前3個課稅年度中有一年或以上屬英國居民
| 該課稅年度在英國逗留日數 | 所需英國聯繫數目 |
|---|---|
| 16 至 45 日 | 至少 4 項 |
| 46 至 90 日 | 至少 3 項 |
| 91 至 120 日 | 至少 2 項 |
| 超過 120 日 | 至少 1 項 |
表 B:前3個課稅年度均不是英國居民
| 該課稅年度在英國逗留日數 | 所需英國聯繫數目 |
|---|---|
| 46 至 90 日 | 全部 4 項 |
| 91 至 120 日 | 至少 3 項 |
| 超過 120 日 | 至少 2 項 |
4年海外收入及收益(FIG)制度
4年海外收入及收益制度指引寫明,該制度於 2025 年 4 月 6 日取代原有的匯入基準(remittance basis)。如你根據此制度提出申請,便不用就合資格的海外收入及收益繳稅。
資格
指引寫明,此制度只適用於合資格居民。合資格居民指以下兩類人士:
- 根據法定居住測試,屬英國(英格蘭、蘇格蘭、威爾斯及北愛爾蘭)的稅務居民;
- 在至少10年的非英國稅務居民期間之後,仍處於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的首4年內。
如你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的首4年,在 2025 年 4 月 6 日前已經開始,指引說你可以由 2025 至 26 課稅年度起申請,直至該4年期的最後一個課稅年度為止(包括該年度)。
如你在4年期間臨時離開英國,並成為非英國稅務居民,你不可就離開英國的課稅年度申請。但你可以就返回英國後,作為英國稅務居民的餘下合資格課稅年度申請。
未用完的年度不可順延。此制度的最長期限,為由英國稅務居民身份開始時起計的連續4個課稅年度。
指引舉了一個例子:某人在 201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(包括首尾兩日)期間,連續 10 個課稅年度為非英國稅務居民;在此之後,該人於 2022 年 5 月 6 日成為英國稅務居民,首4年由 2022 至 23 課稅年度開始。由於此制度在 2025 至 26 課稅年度才推出,該人只有一個合資格年度,即 2025 至 26 課稅年度。
合資格的收入
指引列出的合資格海外收入包括:
- 完全在英國境外經營的業務利潤
- 海外物業業務的利潤
- 非英國稅務居民公司派發的股息
- 利息,例如海外銀行戶口的利息
指引另寫,海外僱傭收入及海外特定僱傭收入不屬此制度的合資格寬免。不過,你可能可以依 Overseas Workday Relief 制度獲得寬免。
如何申請
指引寫明,申請須在 Self Assessment 報稅表內提出。你可以選擇就哪些海外收入及收益申請寬免,不必就所有海外收入來源申請。
申請後會失去的免稅額
指引寫明,就海外收入或收益獲得寬免的同時,你會失去以下免稅額:
- 所得稅及資本增值稅的免稅額
- 已婚人士免稅額(Married Couples Allowance,如你已合資格)
- 婚姻免稅額(Marriage Allowance,如你已合資格)
- 盲人免稅額(Blind Person’s Allowance,如你已合資格)
此外,申請後,你的海外收入會計入調整後淨收入(adjusted net income)。指引指出,調整後淨收入會用於計算免稅兒童照顧(Tax-Free Childcare)及 Free Childcare for Working Parents 的資格,並影響高收入兒童津貼扣減(High Income Child Benefit Charge)的責任。
資料來源
- GOV.UK: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誰須遞交報稅表」
- GOV.UK: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截止日期」
- GOV.UK:Self Assessment 指引「罰則」
- GOV.UK:海外收入指引「英國居住身份與稅務」
- GOV.UK:RDR3 Statutory Residence Test 指引
- GOV.UK:檢查你能否申請4年海外收入及收益制度
以上資料於 2026年10月11日 查閱。bno.hk 並非官方網站,本文內容不構成移民意見,也不構成稅務意見。一切以 GOV.UK 公布的現行內容為準。